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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法嘉谈|高敏感型法律人的十大特质,你有吗?

江瑛 法嘉LAWPLUS 2022-04-11


作为一名法律人来说,“总法律顾问”意味着时光与经验的沉淀,意味着资历同智慧的兼具!

他们就像是大海中的灯塔,天空中的明星,指引着法律人努力的方向。

其实——他们还实力与文采并存,有一颗笔耕不辍的心!

“总法嘉谈”专栏由此而生。

我们将收集总法律顾问们的笔墨佳作,感受他们字里行间流露出的专业素养和人生智慧。

站在他们的肩膀上,读法律、看人生、观世界。


  高敏感型法律人的十大特质,你有吗?

来源:律商视点

前言

最近学了一个新词:高敏感型人群。在我们身边,差不多每5人就有1人是高敏感型人。他们天生具有很强的感受力、直觉力和观察力,对外界刺激反应敏锐,关注内心,喜欢独处思考,从内心而不是从外界获取能量。

我在想,如果作为法律人,恰好属于高敏感型人,那会是怎么样呢?

在以前,高敏感型的人多被冠以“内向”的特质。而“内向”一词在当前社会多少带有些“贬义”:学校里,活泼开朗的孩子更容易得到老师的关注和喜爱,工作中,机灵活跃的员工更受老板青睐。而那些比较低调、安静、不太热衷社交关系的人,在这个“鸡血”的社会略显得被忽略。

而我们法律人,一向都被认为 “能言善辩”、“伶牙俐齿”、“八面玲珑”,也确实,不少律所合伙人、资深公司法务,都给人留下这样的印象。但即便如此,在我们法律人队伍里,我仍相信有一群高敏感型人,他们低调、温和,却充满力量。

如果,恰巧,你是那个人群中的五分之一,恰巧成为了一枚法律人,这些特质你是否觉得熟悉而亲切?

特质一:参加大多数活动习惯于提前做好准备,不擅长临场发挥

场景

律师A:“三天后要作为嘉宾做个分享,虽然主办方让我随意发挥,但我还是忍不住要认真准备,细化到现场观众可能会问到的各种问题。这让我有时很累,但仍忍不住这样做。我知道自己不擅长即兴发言,所以凡事我都会提前做好准备。”

作为律师和公司法务,经常会参加各种线上线下的法律研讨交流会,做嘉宾分享,公开演讲。高敏感型的人事先总会认认真真、小心翼翼准备发言大纲和PPT,并提前准备观众可能的提问。他们往往对自己高标准,知道自己不擅长临场发挥,需要时间来组织和表达自己的意见。如临时被提问一些未事先思考过的话题,可能就会表现得不尽如人意。

其实,对法律人来说,我们的角色决定了我们大多是一群细致入微、相对谨慎的人,提前考虑细节,想象可能的风险和应对的方案,因此,我们的危机管理能力才会更出色。只要做好准备,不擅长临场发挥,那又如何,人生不需要处处满分。

特质二:发言或提问前犹豫再三,结果往往错过了提问的时机

场景

法务B:“在重要的会议中,每次我想提问,但话到嘴边就会琢磨: 这个问题够不够专业,会引起他人共鸣么,会不会得罪别人....等我想了半天,人家已转到别的话题,错过了合适的时机。”

高敏感的法律人一般不会脱口而出、不假思索。相反,他们思量周全,小心翼翼,不断给自己加设高标准。努力让自己做得最好,既便是一个小小的提问也不例外。高标准一直是高敏感人群的行为准则。但高标准有时也与低自尊联系在一起。当越认为自己不值得被肯定,就越会努力去遵循一些高标准高要求,让自己值得被肯定。其实我们不需要努力证明自己值得被爱、被肯定。鼓起勇气向人们展现真实的自我,不需要变成你认为的“别人眼中期待的样子”。

特质三:对于外部发生的任何事情,总是忍不住想得很多

场景

律师A:“今天上午去客户那里投标,在我介绍时,看到客户一直在窃窃私语,看我的眼神也有些闪烁,他们是不是对我讲的内容不感兴趣,或者哪里出错了,这次是不是又没戏了?”

高敏感型的人喜欢多思,因为他们有异常敏锐的触角,能捕捉和感知到外界细微的变化。这也是法律人需要的特质。

每天接收纷繁复杂的外在信息,需要我们梳理思考,探究信息背后的意义。这种天赋其实能帮助高敏感型法律人克服不少年轻律师和法务经常存在的一个缺点,就是忽视问题背后的商业逻辑。高敏感型的法律人要对某件事作出法律评估或意见,首先会去深刻理解这件事背后的why,为何这件事需要被讨论,业务为何要做这件事,这件事背后体现了公司怎样的价值观和战略方向。只有了解了背后深层的商业逻辑,才能对眼前这件具体的事情作出精准的判断。

唯一需注意的是,高敏感型的人的内心活动丰富,有时容易自我内耗,这就需要我们有足够的自我觉察。当内心在一些无关重要的事件上开始产生不合理的自动想法,能及时按下“暂停”按钮,减少内心不必要的高负荷运转。敏锐地接收外部刺激是一种能力,如果运用得当,能帮助我们更准确地对他人和外界作出反应。所以,重要的是如何对外界接收来的刺激作出适当的反应,认知,情绪和行为,三者构成了对外反馈前最重要因素,我们需要不断地自我觉察和引导。

特质四:重视关系,努力寻求关系的平衡

场景

法务B:“今天真是糟透了,刚在会上与业务部门就一个项目方案产生不同意见,双方都各执一词,市场部老大很不高兴,将这事捅到总裁那里去了。虽然从专业上我很清楚应该怎么应对,但这事让市场部与法务部,甚至与我的关系变得有点紧张,我从内心觉得沮丧和低落。”

法律职业很多时候就是争议解决的工作,面对不同意见和冲突都是我们的日常,商业谈判、诉讼仲裁、劳动纠纷,无一不考验我们冲突管理的智慧。虽然高敏感型的法律人学过不少冲突管理的课程,在专业上了解管理冲突的各类方法,但这都是理性的判断,是脑的工作。从心来说,高敏感型人其实不喜欢冲突,从内心逃避冲突引起的情绪。

深层的原因并非高敏感型人懦弱和退缩,而是他们身体内储存的能量有限,没有多余的精力处理预想以外的冲突。因为冲突会引起较强烈的外在刺激和内在激动的情绪,而这些会让其神经系统久久不能恢复常态。生气和愤怒是饱含能量的情绪,生气时自己的判断和意识能力变狭窄,对高敏感型人来说,失去平衡的神经系统需要比一般人更长一段时间才能恢复到原来平和的状态。所以避免冲突是高敏感型人的一种自我保护而已。不轻易与人发生冲突,不是因为他们无法感受或表达愤怒,只是更喜欢用对话的方式解决问题,他们更愿意把有限的精力花在其他更值得的地方。

特质五:参加聚会通常较安静,不是人际的焦点

场景

律师A:“经常奔波于各种会议和活动,觥筹交错,让自己很疲惫。在聚会里,我通常比较安静,也不太引人注意,有时说一些话,也没什么人回应。但别人说同样的话,别人就会给出反馈。我努力让自己表现活跃,但感觉坚持不了很久,每次回家后觉得能量都耗尽了。”

虽然,高敏感型法律人知道社交的重要性,也会表现得很活跃,很出色,但从他们内心来说,参加各种大型的聚会社交,多是耗能的,他们似乎没法从中获取能量,所以无法在社交中坚持很长时间。

高敏感型人比较安静,看起来似乎不太情愿说话或者语速较慢,往往无法让外向者保持注意力,所以他们不太会博人眼球,容易被忽视。而当外向者说出一模一样的话,可能会受到热烈的反响,这会让高敏感型人觉得自己被忽视了。

其实,外向者就像灯塔,把光照向世界;高敏感型人则更像灯笼,在内心散发光芒。高敏感型人最大的特点是向内获得能量,例如独处、看书、思考,都能激发他们的灵感。所以,对高敏感性法律人来说,适当参加一些聚会,却不必强迫自己加入对话或努力寻找话题,接受自己的沉默可以让你重获自由和力量。唯一需要做的就是学会习惯于自己不是社交的焦点。

特质六:喜欢高质量的对话,与人建立深入的关系,有同理心,关心人的感受

场景

法务B:“参加聚会时,大家经常聊房子、车子、衣服、美容化妆,我努力让自己表现得很感兴趣的样子,但其实,我对这些话题一点也提不起兴趣,我更关注精神层面的东西,例如:生命的意义、信仰,更喜欢与一两个谈得来的好友深入地聊天”

律师A:“别看我经常在外社交聚会,认识很多人。其实在生活中,我对交朋友的要求挺高的,我不需要很多朋友,只要一两个能交心能深聊的,就可以了。”

外向者喜欢广度,多种多样的朋友和经验,对所有事情有了解一些,是个博学家,而高敏感型人则偏爱深度,专注少而精,喜欢深入体会。而高敏感型人对于关于物质的肤浅话题不感兴趣,漫无目的的闲聊很可能会消耗光自己的耐心。但是,他们很乐意与人进行有深度的沟通,喜欢高质量的对话。相比较大群体,他们更喜欢一些小组织的沟通。参加一些两三人的小聚会,与他人进行有质量的对话,深度探讨,这是高敏感型法律人更加舒服的状态。

虽然高敏感型人不太喜欢大型社交聚会,但他们愿意与人建立深刻的关系,他们往往愿意倾听,能用心而不是用脑去思考和体会,共情对方,他们往往更专注人的感受。所以,高敏感型的律师或法务有时更受到人们的喜欢,因为他们善解人意,理解对方的感受,能与客户建立长久的信任。

特质七:不喜欢过多的外在刺激,控制信息的摄入量

场景

法务B:“每天一睁眼就接收各种讯息,政府出台了哪些新规,立法机构有哪些立法修法动向,法院最近出了哪些典型案例,防疫情况的更新,所在的行业发生了什么变化,国外发生了哪些党政大事...,感觉外在的信息超出了自己应对的范围,每天耗尽了自己的能量。”

在生活中,高敏感型人往往不太关注各种八卦娱乐新闻,他们只关注有限的媒体消息,喜欢让媒体把信息筛选整理后摘出重点,喜欢把手机调成静音,不喜欢被主动打扰。他们不希望过多的外部刺激,多余外部输入的刺激和体验,他们需要花费很多能量来处理和消化。

外向者就像太阳能板,需要待在外面,在阳光下才能充能,而高敏感型人就像充电电池,刺激性较少的环境能为他们提供支持,帮助恢复能量。外在世界往往轻易就能让他们感到过度应激,甚至被“过量感”压迫到窒息。

所以,高敏感型人需要有边界意识,给自己的生活建立个人边界,树立“禁止前进”标志,这既是保护自己,让外部信息和事件不会轻易入侵和过度刺激他们,同时又能让他们贮存能量,适当地参与到外面的世界中去。

特质八:总觉得自己缺少快速反应的智慧,对自己说过的话会不断反思。

场景

法务B:“在一些重要会议和活动中,我没有别人那样的‘急智’,在毫无准备下面对他人的挑战、嘲讽、玩笑,我很难快速反应,有时甚至会僵住,等事后才能想起来如何更好地回应,内心多少有点懊悔。羡慕有些人的睿智,总能以四两拨千斤的方式轻松快速地化解尴尬。”

高敏感型人不善于在情绪激动或倍感压力时作出迅速回应,有时会放慢速度,甚至僵住。跟别人争辩的过程中可能败下阵来,事后才意识到当时应该如何说、如何做。

有些人会把这个当作一种缺点,其实这是高敏感型人在有限的能量下的一种特质而已。他们不擅长临场快速反应,这是客观上这类人内在神经系统决定的,但这群人更加沉稳,慢条斯理,不会因冲动脱口而出一些不恰当的话语而造成负面效果。如果他们想提高“急智”,其实是可以通过后天的练习,例如,在复盘时记录下以后遇上类似场景的反应话术,不断熟悉,就能内化。

高敏感型人容易在“没有急智”这件事上耿耿于怀,也因为他们对自己高标准。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节奏。“慢条斯理,思量周全”是高敏感型法律人的节奏,接纳自己的节奏,才能展现更好的自己。

特质九:经常思考人生、反思自己,需要较多的时间独处

场景

律师A:“别看我在外面侃侃而谈,其实我经常喜欢一个人待着,梳理一天下来发生的各种事情,脑袋里就像回放电影一样。我喜欢反思,复盘自己的言行。虽然我是一个法律人,但除了每天与枯燥的法律打交道,我内心经常喜欢思考精神世界的东西,比如人生的意义,这种思考会让我充满力量。”

高敏感型人往往会因为人们在空间距离上的迫近而感到精疲力竭,因此,开拓属于自己的空间会给他们整理身心所需的广阔环境。他们需要一个自我恢复的空间,真正属于自己的地方,这能让他们有一种控制自己能量的感觉。

高敏感型人对金钱和物种享受往往不是很看重,他们在意自己的精神世界。他们经常思考人生的意义、反思过往自己的行为和处事方式。他们会在独处中获得灵感,得到力量。区别一个人是否是高敏感型人,最简单的方法是看一个人独处的时候精力最旺盛,还是与人作伴时精力最旺盛,是经常在聊天时“灵光乍现”还是独处时才能梳理和反思。

对于法律人,在独处中深入思考是一种难能可贵的特点。法律人需要在忙碌琐碎的日常工作中抬头仰望天空,思考自己的价值蓝图。我们需要经常复盘,所有的成长都是在复盘思考中实现的。法律人需要独处,无论是分析案情、理解法条还是撰写意见报告,这种专注是我们的力量之源。

特质十:更具有创意,想象力丰富

场景

法务B:“虽然自己从事的工作严谨又严肃,但其实自己是一个内心充满想象力的人,经常提出新奇的想法,喜欢打破常规。平时工作中,自己更愿意不走寻常路,经常给业务留下很不一样的印象。自己还一直有很强的道德感,天生喜欢帮助他人,所以会经常参加法律援助和公益活动。”

高敏感型人心里有着五彩斑斓的生活,内心被自己丰富的思想和想象滋养着。所以他们有着丰富的想象力和创意。因此,高敏感型人往往更喜欢自由职业,选择音乐、绘画、设计等艺术工作。但如果他们恰巧选择了从事法律工作,则会给我们循规蹈矩的传统工作带来全新的活力。这对很多外企公司法务部门来说,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品质,因为在Z时代这群人能与业务一起不断创新,与时俱进。此外,高敏感型的法律人多具有高度的道德感和价值观,他们不仅关注自己,更关心他人的福祉,有强烈的奉献精神。

法律人往往是一群倾向于完美主义,一丝不苟、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的人。而高敏感型的法律人,更是有着强大的内在驱动力,高度的道德感和价值观。他们低调、温和、尽责、善解人意、积极向上、又富有创造力。虽然他们的内心有柔软、脆弱的一面,有时被外人打上“敏感、内向”的标签,但他们完全可以凭借自己强大的内驱力,努力弥补这些外人看来的“劣势”。外向型律师和法务能做到的事,内向型的他们同样能做到,只是需要投入更多精力而已。

所以,如果有需要,一个高敏感型的人完全可以在社交中carry全场,完全可以做一场近乎完美的公开演说,完全可以在冲突解决中气场全开,完全可以成为一位果断决绝的领导,他们唯一要做的,就是投入更多的能量、精力。因为他们有与生俱来强大的内心动力。

结语

伪装自己的感受需要耗费大量精力,只有体察到内心的感受能让你感到快乐。设定自己的步调,适当的节奏能让你完成很多有意义的事情,同时又不至于精疲力竭。一个人只有智慧地使用自己的精神能量,才能拥有丰富精彩的人生。高敏感是上天赋予人类的一种天赋,是与生俱来的宝藏。它是一种气质,我们需要学会与它共处,而不是和它对抗。我们唯一需要做的是就是像园丁一样,有能力照护好自己这份独一无二的气质,让自己的天性得到滋养。

江瑛

北欧知名公司中国区法务总监

中国区管理层成员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

江瑛拥有十四年在律所执业以及世界500强美企和北欧公司法务工作经验。获中国和美国纽约州律师执业资格。华政法学硕士,美国加州伯克利大学LL.M.(获科技法和商法双证),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沪考)。上海市律师协会特邀委员,律协公司和商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外资企业法务专委会办公室负责人,中国欧盟商会网络安全法、竞争法、法律与合规工作组成员,国际隐私认证协会(IAPP)会员并获CIPP/E和CIPM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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